每年双十一的时候,活动的力度都非常大,有许多的优惠券发放,有的朋友领到了双十一十周年门店优惠购狂欢优惠卡,但是不知道该怎么使用,下面小编就来教大家如何使用双十一十周年门店优惠购狂欢优惠卡,想要了解的朋友们一起来看一下吧!
双十一十周年门店优惠购狂欢优惠卡怎么使用
在获得狂欢优惠卡后,使用手机淘宝扫描卡后的二维码,完成充值后,即可获得200元购物基金,领取到的基金可用于兑换商品专属优惠券,1元“购物基金”可兑换1元商品优惠券,兑换后的优惠券,可以通过手机淘宝“我的淘宝 – 红包卡券”或者手机天猫“我 – 红包卡券”查看。
如何赚取购物基金?
1.向线下发卡门店索要充值卡进行充值后兑换 ;
2.可以每天访问活动页面,访问后自动签到获得签到奖励,签到奖励除了有机会获得“购物基金”外,还有机会获得“现金红包”、“天猫超市优惠券”、“优酷会员”等多种类型奖励,连续签到,双11当日有机会获得惊喜红包;
3.可以通过活动下方的分享按钮,将活动以淘口令或二维码的形式,分享给自己的好友,将有机会每天获得10次购物基金奖励。
双十一十周年门店优惠购狂欢优惠卡
1.狂欢优惠卡用于“11.11门店优惠购”活动中充值“购物基金”,1元“购物基金”可兑换1元商品优惠券,可在天猫、淘宝购买商品时兑换使用;
2.优惠卡使用有效期:2018年10月20日-2018年11月15日;
3.狂欢优惠卡属于非卖品,不得商业贩卖;
4.狂欢优惠卡所发放权益,不退换、不挂失、不计息、不兑换现金。
狂欢优惠卡如何领取?
你可以在身边寻找带有“11.11狂欢优惠卡”标志的门店,可以向门店店员索取“11.11狂欢优惠卡”,优惠卡面额为200元,手机淘宝扫描充值卡背后二维码,刮开卡上充值码,输入到页面中,点“领取奖励”完成充值。
双十一店铺优惠券和购物津贴的使用顺序
在下单支付时,优先使用店铺优惠券,如使用店铺优惠券后订单金额仍满足双11购物津贴使用门槛,则可叠加使用双11购物津贴享受更多优惠;
如使用店铺优惠券后,订单金额不满足双11购物津贴使用门槛,店铺优惠券与双十一购物津贴不可叠加使用,用户可根据实际优惠情况,自主选择使用店铺优惠券或双11购物津贴进行抵扣。
双11购物津贴可与单品优惠、店铺优惠、优惠券(单品、店铺)、N元任选叠加使用。
可与点券、超市卡、超市银泰卡、支付宝红包、现金红包、集分宝、单品优惠券、店铺优惠券等叠加使用;
但是与任何形态的天猫购物券均不可叠加使用(包括天猫购物券、双11品类券),付款时默认优先使用单品优惠券或店铺优惠券,如使用单品优惠券或店铺优惠券后金额仍满足双11购物津贴满减条件则可继续叠加使用双11购物津贴。
双11活动期间部分优惠工具可能优惠不生效,或新增可叠加优惠类型,具体以线上确认订单页面为准。
天猫双11店铺满减和店铺优惠券怎么同时使用
1.双十一店铺满减和店铺优惠券可以同时叠加使用;先计算满减,再计算优惠券。
2.优惠叠加规则:支持与其他(单品优惠、店铺卡券优惠,购物券,金币抵扣、现金红包、支付宝红包、集分宝等)优惠叠加。
3.优惠叠加顺序:单品级优惠工具>店铺级优惠工具(店铺价格类优惠[满减]>店铺优惠券/红包)>淘宝购物券>满返红包等。
文章地址:https://www.tbaos.com/html/201910/7310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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